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负责人:张世兰
三、执法区域:临沧市
四、执法类别:卫生健康行政执法
五、办公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65号
六、监督电话:2122292
七、邮编:6770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2、法规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
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填表人:张 池 联系电话: 2135608 填表时间: 2019 年7月10日
单位全称 |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公地址 | 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65号 | 邮编 | 677000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执法主体 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主要 执法 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张世 兰 (盖章) 2019 年 7月1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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