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云县林春梅口腔诊所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4年11月22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云县林春梅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林春梅
地址:临沧市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社区澜沧江广场2幢3层301号商铺
发布媒体类别:网络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户外广告样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