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30 10:35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函》(云水函〔2023〕186号)要求,临沧市于2023年12月22日向省级推荐了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7人。2024年4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报送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对象等有关材料的函》,通过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临沧市初审通过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7个。

按照省水利厅通知要求,现对省级初审通过的2个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7人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先进集体: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沧源自治县水务局;

先进个人:云县水务局李建鹏、凤庆县水务局徐文禧、永德县水务局唐兴梅、临翔区水务局董传友、双江自治县水务局柏万芹、耿马自治县水务局张家兵、镇康县南伞村委会刘国兰。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临沧市水务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监督电话:0883-2146016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516号

邮政编码:67700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