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5 17:5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文件的函》(云水函〔2023〕186号)要求,聚焦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对标评选条件,临沧市联合成立相应评选推荐机构,经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充分征求相关部位意见等程序,拟推荐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先进个人推荐7名,现将拟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一、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

沧源自治县水务局

二、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唐兴梅

中共党员

永德县水务局

河湖长办主任

2

李建鹏

预备党员

云县水务局

助理工程师

3

徐文禧

共青团员

凤庆县水务局

助理工程师

4

董传友

中共党员

临翔区水务局

工程师

5

柏万芹

群 众

双江自治县水务局

工程师

6

张家兵

群 众

耿马自治县水务局

工程师

7

刘国兰

中共党员

南伞村委会

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备注:公⽰时间5个⼯作⽇,⾃2023年12⽉15⽇⾄2023年12⽉21⽇。公⽰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临沧市⽔务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贺富能 

联系电话:0883-2145335 

电⼦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路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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