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信易批”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2 09: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务用信加速办”,为企业发展创新、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加快推进水利领域信用场景落实,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切实将信用信息嵌入水利审批流程,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主要措施

(一)实施信用承诺制。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为门户网站发布的红名单、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的守信主体实施“信用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可先行受理,优先享受“审批告知承诺”等便捷服务,为守信社会组织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对涉及黑名单的主体,严格把关审批流程及时限,不享受相关便捷服务。

(二)强化信息公开。依托信用云南平台,将办事主体的许可信息、践诺情况及时发布,接受行业部门和社会大众监督。

二、办理流程

(一)开展信用前置查询。为深入推进创新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审批流程,在受理申请时,必须先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的信用信息,将查询结果作为办理业务的重要参考,对信用好的办事群众,享受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使市场主体有“信用有价”的获得感,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打造良好诚信环境。

(二)容缺受理。对信用好的办事群众,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同时要求申请人在《容缺受理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上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盖章。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按审批流程进入下一步审批环节,在承诺时限内因故无法补齐容缺材料的,及时进行催告,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逾期未补齐材料的将纳入黑名单信息。

三、适用情形

(一)“信易批”适用的主要情形。

1.根据全国统一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地方标准认定的联合激励“红名单”对象;

2. 获得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表彰的优秀单位及个人,包括“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诚信示范店”“道德模范”等;

3.云南省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的企业。

(二)“信易批”不适用的主要情形。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

2.被县级以上部门(含县级)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

3.既获得“红名单”称号又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以列入“黑名单”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服务窗口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指导,帮助申请人准备审批材料,告知审批过程中注意事项。

(二)完善机制,高效畅通。各有审批事项的科室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机制,确保审批流转畅通,保证审批服务便捷、高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挖掘诚实守信典范,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容缺受理承诺书

      2.信用承诺书

      3.临沧市水务局“容缺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临沧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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