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5日下午,临沧市水务局与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2年首宗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2022年4月26日,临沧市水务局和临翔区水务局联合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中发现,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泄生态流量未达到审批要求下泄的生态流量,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9月5日上午,临沧市水务局组织与涉案公司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经过详细释法普法,赔偿义务人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为此违法行为承担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并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