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张世忠等9名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限制种植桉树(油桉)的建议》(第18号)已交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对你们关心关注林业生态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你们所提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采取了相关工作措施。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桉树更换工作的现状
全市共有桉树种植面积51万亩,主要分布在云县、临翔区、耿马县、双江县,其中路域桉树种植面积7万亩,蓄积38万立方米。桉树替换工作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桉树尚未进入成熟采伐期,替换势必造成业主经济损失,要求经济补偿数额较大,政府又拿不出补偿资金。二是部分地方路域两侧及面山林地林木权属复杂,业主需求与区域生态景观需要矛盾突出。三是部分地方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大面积替换资金筹措的压力非常大。比如,云县214国道羊头岩至干坝山一线,要全部进行替换,五年甚至更长时间难以恢复植被。
二、已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领导任成员的全市路域桉树替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沧市路域桉树替换实施方案(2018-2022年)》,总的安排是:2020年内完成机场高速路、国道、省道路产路权范围内和部分面山的桉树替换,每个县(区)做一个桉树替换示范点(带)。力争到2022年全面完成全市主要路域及重要生态区域的桉树替换工作。
(三)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省级下达2018年植被恢复费(路域桉树替换补助资金)600万元,目前,市级财政已足额拨付到位。
(四)稳步推进桉树替换。目前,全市共实施完成公路行道桉树替换572.24公里、65213株,采伐蓄积2009.49立方米,完成投资827.59万元,主要替换树种为:红椿、三角梅、香樟、冬樱花、铁刀木、凤凰木等。实施完成公路沿线面山桉树替换4590亩,采伐蓄积36720立方米,完成投资688.5万元,主要替换树种为:临沧坚果、冬樱花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市、县林草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执行力。加强与财政、交通、公路、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态势。一是突出重点,加快进度。突出重要交通沿线这个重点,组织人员对路域沿线视野所及范围内的桉树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在掌握不同地块桉树面积、株数和涉及的采伐指标等现状的基础上,分区域、分路段拿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倒排工期,落实实施的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投入。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采伐指标。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整合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国家造林补贴和林下经济等现有林业项目资金,优先投入到路域沿线面山绿化及桉树替换项目。采伐指标限额不足的,实行单报单批,足额保障桉树替换推进。三是狠抓质量,确保成效。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四季有景”的要求,乔灌花搭配、不同树种搭配,突出层次感、立体感。加强抚育管理,做到“三分造、七分管”,努力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健全护林员考核机制,压实护林员监管责任,对破坏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以“种茶毁林、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毁林种桉、毁林种其他经济作物以及破坏水源林等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青山绿水,共建我们美丽家园。
感谢你们对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