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加快交通强市建设目标任务,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服务和保障全市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在2022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集中学法活动,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行业治理各环节和全过程。(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局属各单位;配合部门:局办公室)
(二)认真落实“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履行法治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始终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做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按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局机关、局属单位经济合同法律审查,邀请第三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切实防范重大法律风险,积极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积极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作用。研究制定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力度,保证局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积极推进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修订工作
(七)配合做好行业有关立法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有关行业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八)常态化开展制度文件清理。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合理罚款清理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要求,组织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局制度文件的清理及立改废释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完善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建实施方案,理顺工作机制,推进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落实执法队伍换装等相关配套措施。(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局办公室、资产财务科,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十)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深化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说理式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及时回应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重大关切,依法依规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象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十一)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探索和推广非现场执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做好全国统一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资产财务科,局属各执法单位)
(十二)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深入实施《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属各执法单位)
四、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
(十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好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优化交通运输涉企服务。(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配合部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十四)大力优化政府服务。依托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一网通办”,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处室:局行政审批科;配合部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十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常态化,完善监管规则,细化监管措施,规范操作规程。(牵头处室:局行政审批科;配合部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十六)深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依法依规和深化应用,实行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制和失信惩戒清单制管理。持续推动信用和业务深入融合,加强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易+”服务场景。在工程招投标、行政许可、科研项目立项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应用完善行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挖掘和培树行业重大诚信典型。(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法治进站所和党内法规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综合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学习宣贯,着力培育行业法治文化。(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八)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临沧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九)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全员培训教育体系,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法治建设相关专题培训班。(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