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12-28 16:49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2月25日至3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7月2日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从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高度,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的态度行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段学能任组长,所有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切实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二是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2021年7月5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会,对反馈问题逐条分析,逐一找准症结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2021年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类型42个具体问题,形成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及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2021年9月25日,经报请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同意,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真改实改。2021年10月10日,局党组会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和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持续推进,巩固整改成果。三是紧盯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聚焦重点问题,严格按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有关人和事,逐一梳理、核实、研究,加强督促落实,强化跟踪问效,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坚持标本兼治,由表及里深究原因,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中注重从“面”上挖掘出“根”上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未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读书会’活动,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学习活动制度》,研究制定《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1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学习活动计划》,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要求,开展好“读书会”活动。2021年以来,分别开展了以“我的‘“十四五”’”“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史,看交通发展变化,悟光辉思想伟力”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八月回信’精神,不断交出新时代综合交通合格答卷”“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土地要素保障”为主题的读书会活动共4次。

2.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拨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市级已全部下达各县(区),涉及项目资金市级财政也已调度到各县(区)。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2018至2020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和农村公路补助资金拨付的函》(临交函〔2021〕37号),要求各县(区)加大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力度,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按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向县(区)财政申请拨付资金。截至2021年9月25日,已拨付198910.4万元,未拨付169048.6万元。

(二)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点’到为止”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会第一个议题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学习、干部职工会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制定各类学习计划的基础上,每次中心组学习和“读书会”前提前下发通知,明确主题及内容,指定重点交流发言对象或主讲人,准备充分,确保学习实效。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举办党史学习教育“早读30分”读书班,推进常态化学习,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四是2021年7月16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大临铁路外部环境专项整治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澜沧江双线大桥周围有违规采砂作业,明通隧道、红豆山隧道排水设施不完善,和平隧道、红豆山隧道进口两侧彩钢瓦尚未完全拆除的问题,已于5月24日前完成整改。大临铁路DK204+060勐麻l#隧道出口左侧上游云临高速公路弃渣场及DK204+570勐麻中桥上游文伟弃渣场已完成整治。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主要领导及班子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进一步压实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按季听取意识形态情况汇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2021年以来,已3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有关制度涉嫌造假”的整改情况。迅速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检查,修订完善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网民留言工作办法(试行)》及《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废止了《行业媒体舆情工作规定》,结合行业实际重新制定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同时,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针对“回应社会群众关切不够及时”的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畅通舆论渠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2021年以来接收的44件信访件已办结29件,正在办理15件。同时,用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制定《临沧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受理、办理、答复办法和流程,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做到即接即办。2021年1月至9月,共收到12328及其他电话渠道反映的群众投诉咨询事项13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3.关于落实乡村旅游发展还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行’的要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8月5日、9月14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专题会,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同时,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2次到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截至9月30日,2020年实施的3449.9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1476公里,完工率43%,其余1974公里,已开工建设1024公里、未开工950公里。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跟踪落实,督促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针对“临翔区交通旅游设施建设推进较慢”的整改情况:截至9月30日,临翔区完成旅游村停车场建设17个,完成目标任务16个的106%,其中:南美乡3个、章驮乡2个、博尚镇6个、马台乡1个、邦东乡1个、凤翔镇4个。

(3)针对“汽车营地项目建设推进乏力”的整改情况。目前,各县(区)汽车营地建设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昔归汽车营地纳入昔归普洱茶小镇建设,完成了昔归茶山管理所、茶山栈道、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餐厅建设;昔宜汽车营地纳入昔宜康养休闲小镇并完成了部分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永德大雪山汽车营地完成停车场、栈道、智慧厕所、管理用房等建设;永德滇缅铁路遗址园汽车旅馆已完成两个太空舱酒店,一个星空酒店建设,原遗址园酒店改造完成7个标间;双江神农祠汽车旅馆完成停车场、旅游厕所和璠记驿站建设;五老山、大浪坝、冰岛湖汽车营地正在开展招商引资。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县(区)和部门抓好推进。

(4)针对“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示范村公路等级偏低,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在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改造的同时,根据国家、省“十四五”公路建设政策导向及我市项目入库情况,统一建设标准,重点突出路基、路面、排水、绿化及安全防护工程,实施乡镇三级公路1109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9681公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4533公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向车道7044公里、窄路基路面改造2576公里、新建农村公路中(小)桥641座、县乡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327公里、县乡村道公路危桥改造167座,不断提升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示范村公路等级,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5)针对“旅游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9月15日,永德县德党镇S313线入口中心服务区完成加油站站房、罩棚、汽车服务区、加油站绿化区等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4.关于执行“三定规定”履职尽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县县通高’控制性工程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成立高速公路建设难点工程督战组,多次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专家实地调研指导,聘请国家、省级专家组成技术服务团队,帮助把脉问诊,攻坚克难,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截至9月30日,在建5条段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掘进22.41公里,占36.99公里的60.58%。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技术保障,强化施工组织,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实现“县县通高”。

(2)针对“督促协调如期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年度任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8月5日、9月14日分别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会,对农村公路建设再强调、再部署、再动员,局党组会多次进行研究安排,下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2018至2020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和农村公路补助资金拨付的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督促县(区)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截至2021年9月30日,2018至2020年安防工程完成6141公里、占9618公里的64%,剩余3477公里已开工建设;耿马县、沧源县66公里旅游资源路,已完成40公里,其余里程开工建设;2018年至2020年云县172公里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硬化路,完成84公里,其余已开工建设;2018至2020年全市78座危桥改造项目,完成61座,其余项目除云县雅琅河桥、南河电站桥因云临高速公路建设影响暂不具备施工条件外已开工。下步工作中,持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针对“铁路建设工作仍需加快推进”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多次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等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等汇报对接。2021年7月30日,云南省与国铁集团公司召开铁路部省座谈会议,双方达成共识,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列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2021年10月8日,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上报国铁集团,将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列入2022年勘察设计计划。二是聚焦大临铁路信号全覆盖目标,加强与铁路部门、通信企业的沟通协调,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9月30日,临沧段完成设备安装,进入优化调测和故障消除阶段,部分路段已实现信号覆盖,12月底前实现全线覆盖。

(4)针对“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该项目已列入“十四五”国家内河水运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临沧市境内全长120公里,总投资3.89亿元,主要对澜沧江航道进行综合治理,建设航标、基站及昔归、景临桥、双江等码头和 2 处海事搜救中心。目前,临沧段航道整治炸礁工程完成95%,航标工程、昔归航道维护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全市6座码头纳入国家和省水路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便民码头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澜沧江航道安全通航能力,进一步完善码头装卸设备和库场设施。

(5)针对“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打通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最后一公里”目标,采取“邮快、交邮”合作,通过试点先行、逐步落实的原则加快推进。截至8月底,全市889个建制村中503个有快递企业驻村设点,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率56.58%;1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9个省级旅游名村已全部通邮通快递。二是印发《临沧市邮政管理局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全市快递末端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取件收费行为。整改工作以来,市邮政管理局共处罚快递末端网点违规收费1起、移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5起,有效促进了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6)针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截至10月12日,共组织理论学习125场次、专题学习155场次。认真组织开展各领域专项检查,2021年以来,道路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3次、水运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次、公路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共发现隐患727个,完成整改719个,整改率99%。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

(7)针对“机构改革效能不够明显”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临沧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职责明确、分工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认真梳理权力事项清单,针对取消的10项行政权力事项研究提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5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通过局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强化改革事项落地。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学习省交通运输厅“一网通办”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操作手册的学习,并于8月24日组织开展平台的操作演示培训。

5.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建制村畅通工程农发行贷款资金未及时足额归还”的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3月29日,全市建制村通畅工程涉及农发行贷款资金已全部足额归还。

(2)针对“督促协调交通项目建设财政切块资金下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目前,全市所涉及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财政切块资金已调度到各县(区)。印发《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2018至2020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和农村公路补助资金拨付的函》(临交函〔2021〕37号),要求加大农村公路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力度,保障农村公路建设有序推进。截至2021年9月30日,2018年至2020年上级下达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拨付到位193705.4万元,占补助资金的52.64%。

(3)针对“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资金拨付严重不足,项目推进迟缓”的整改情况。积极督促县(区)加快推动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截至2021年8月底,全市完成27道渡口提升改造,完成任务的46%;完成64艘渡船安全提升改造,完成率100%;完成9艘监管船艇采购,完成率100%;完成12套渡口监控系统安装,完成率100%。

6.关于“落实‘三个会议’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市两会精神,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涉及交通工作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分别于2021年3月4日、3月19日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按时收集上报推进情况。

(三)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回避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将引以为戒,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做到应回避人员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全程回避。

(2)针对“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专业人才匮乏”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谋划。二是根据综合交通运输工作特别是铁路建设发展需要,已向市委编委上报了请求设立临沧市铁路建设研究中心的请示,拟通过选调、特招等方式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三是经与市委组织部汇报衔接,商请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排公路建设方面人才到我局挂职总工程师;同时,聘请国家、省级专家4人组建高速公路技术服务团队,借用“外脑”“外智”,充实技术力量。四是积极选派在职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2021年以来共选派参加培训18人次。

(3)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的整改情况。我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与市委编办对接,请求给予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培养工作,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边境疫情防控一线锻炼,积极培养、储备年轻干部。

(4)针对“干部职级晋升搞平衡照顾”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省、市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原则,科学合理使用职级职数。严格执行临沧市级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晋升三级调研员以下职级流程规定及程序,严把职级“晋升关”,不变通、不照顾。

2.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等党建工作清单,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严把机关党委“批复关”,坚决杜绝未经会议研究直接批复情况发生。

(2)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肃”整改情况。2021年8月19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采取现场集中+视频的方式,组织局属各总支、支部委员及在职党员,重点就党建基础业务、提升党务工作能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进行培训;2021年8月11日,组织全系统1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及部分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为期3天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加强对市道路运输局党总支换届工作的指导,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换届。

(3)针对“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通过2021年8月11日和8月19日的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已督促入党申请人和有关人员对入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纠正,补充完善。

3.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干部职工会,并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要求进一步端正学风、强化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注重学习质量和实效。

(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 份,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局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8月5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及与分管领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2021年以来,局党组成员与分管联系科室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10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8次。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市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和党史法治教育基地,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有关文件及违法违纪案例通报,教育党员、干部树牢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2)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确定不精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集体定等方式,对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再排查,逐项摸排风险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实效。截至2021年9月30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53份,其中部门15份、个人38份。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和要求,做到不超范围、不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2)针对“超标准多报市内交通费”的整改情况。经梳理,2014年10月至2021年1月干部职工超标准多报销市内交通费11695.8元,已全部清退。

(3)针对“变相发放津补贴”的整改情况:经梳理,2019至2020年共涉及代缴代付退休人员医疗互助金15402元,已清退,收回13590元。清退前,有3名老干部已经病故,未收回1812元,作不再收缴处理。

3.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超范围列支会议费”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规范接待,按要求列支会计核算科目。

(2)针对“‘白条’列支专家咨询费”的整改情况。截至7月14日,涉及的2019年、2020年支付的聘请专家顾问费税务发票已全部补齐,手续完善。

(3)针对“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整改情况。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区分不同类别做好工作,收缴长期挂账资金10000元;其余款项经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市财政局汇报对接,已通过局党组会研究,正在按程序作分类处理。

(4)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范经费列支行为。

三、下步打算

(一)提升站位抓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中来,从政治上看问题、作风上查根源、真抓实干谋对策,做到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系统上下联动,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持续推进抓整改。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跟踪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的长期坚持,未完成整改的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一抓到底。

(三)转化成果抓整改。强化制度建设,以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为原则,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把专巡察整改工作与交通运输发展紧密结合,着力在党的建设、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水平提质上下功夫,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494;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10号临沧市交通运输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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