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更新工程应做到“三个坚持”

发布日期: 2021-09-27 08:4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临沧市在组织实施“10大工程”的城市更新工程中应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一是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提倡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二是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和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绿地空间,提高城市宜居度。三是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四是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

  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情结。一是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保障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二是保持老城格局尺度。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三是延续城市特色风貌。采取生态修复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历史遗存,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

  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有效推进改造提升。一是加强统筹谋划。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二是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新模式,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三是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以补短板、惠民生为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友好型社区。四是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开展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鼓励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杨少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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