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26 15:14 信息来源: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编制目的:为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方案编制主要依据的基础资料有:

①原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9002011087140116686);

②《云南省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资源量核实报告》(2022年),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7月;

③《云南省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资源量核实报告》(2022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临自然资储备函[2022]05号);

④《云南省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资源量核实报告》(2022年)评审意见书(云核二〇九矿储评[2022]07号);

⑤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采矿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

专家组认为“方案”编制依据充分。

三、方案提交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采矿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矿区范围位于《临沧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沧源-镇康矿业经济区(编号:JJ001)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保护区、古茶树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文物保护地、建设项目压覆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内,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临沧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及各类保护区相关规定,已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同意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四、资源利用、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回采率

(一)保有资源量

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保有探明的+推断的资源量为284.76万t,其中探明的96.38万t,推断的188.38万t。

(二)《方案》设计先露采后坑采,生产规模6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17.73年,即17年8.70个月。其中露采服务年限为9.29年,即9年3.42个月;坑采服务年限为8.44年,即8年5.28个月。

(三)《方案》开采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采区三率:开采回采率:露天开采90%,地下开采35%。选矿回收率:目前采用人工拣选除杂,暂不设定指标要求。综合利用率:石膏矿无伴生矿产,暂不设指标要求。设计采区三率符合国土资源部《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四)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办发﹝2020﹞54号”文件规定,矿山企业应按勘查开采进程,及时加密控制提高推断资源储量类型,确保动用的资源储量均已估算了证实或可信储量类型。

五、矿井开拓方案

(一)根据矿体赋存条件、矿区地形地貌和已有设施,评审同意采用露天、地下开采。露天开采开拓运输采用场外直进式公路—汽车运输开拓方式,场内为折返式公路—汽车运输开拓方式;矿山地下开采开拓运输采用平硐+辅助斜坡道开拓无轨运输方式。

(二)根据矿井开采范围,石膏矿矿体赋存情况,原则同意上部矿体采用露天开采,由上至下划分为11个台阶,即1310m台阶至1200m台阶;下部和挂帮矿体采用坑内开采,由上至下划分为3个中段,即1210m、1180m和1150m中段,设置1230m回风平巷。

(三)原则同意《方案》设计推荐露天采用沿矿体走向方向布置工作面推进纵向缓帮作业的采剥工艺,坑内采用水平分层房柱法。

(四)原则同意《方案》设计的露天场内+场外汽车公路运输方案和矿井运矿、通风、供电、运料、排水等生产系统设置方案和矿井水、矿井火灾防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及防范方案。

六、产品方案

《方案》产品为石膏矿原矿。

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方案

《方案》中设计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提出了初步的防治和治理措施,基本可行。

八、评审结论

该“方案”的设计依据充分,“方案”设计原则合理,设计内容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的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龙源矿业(镇康县)有限公司自行编制的《龙源矿业(镇康县)有限公司镇康县小尖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但该《开发利用方案》不能代替今后建设及生产的“矿山开采初步设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的初步设计等工作。

九、专家组同时建议

1、应根据1:1万水文地质填图工作述清水文地质单元确定依据及范围、F10、F3断层在矿区位置、矿区地下水补迳排特征、各含水层组的埋藏及分布规律,明确F10、F3断层是否为充水构造带及F10、F3断层与凹子田小河水力联系;查清原PD1斜井底部及沿脉DT1平巷充水情况、涌水量、水源等,预测矿坑涌水量;根据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提出矿山开采防水建议。建议矿山在今后开采过程中注意收集水、工、环地质资料,特别是开采技术条件资料,开采中务必加强此项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2、要处理好矿石堆场及弃渣堆场选择、建设和安全环保等工作,并加强矿石堆场及弃渣堆场日常管理工作。

3、建议矿山开展矿床工业指标的研究工作,加强共、伴生组分的综合评价、回收利用工作,以充分利用矿区资源。

4、矿井在建设、开采活动中必须加强矿井防尘、火灾、冒顶等灾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以保证矿井生产安全。

5、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本次设计采用露天+地下联合开采,建议矿山适时开展矿床岩石力学、地压管理研究,采矿方法优化等工作,提高开采中安全水平,增加矿石的回收率。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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