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为民”行动|临沧市镇康县: 守一池碧水 护一城清流

发布日期: 2024-11-05 16:17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浏览次数:

2024年6月,有群众投诉举报“镇康县南伞镇二级路边荷花塘内有污水排入,对其水体造成污染”。接举报后,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迅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污水系附近某公司厂区残余蔗渣燃烧灰渣及淤泥经雨水冲刷后流入厂区外围沟渠后排入荷花塘,池塘内污水排入南伞河,同时河道周边还存在白色垃圾堆积问题,通过多措并举,该举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全程跟踪,突出整改实效。坚持“马上办、限时办、盯着办”,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迅速联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责令涉事单位封堵初期雨水暂存池与厂区外围沟渠连接排口,规范初期雨水收集设施,设置应急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汛期初期雨水外溢风险;对荷花塘内灰渣及淤泥进行清掏,杜绝污染水体直接排入南伞河;组织人员对河道周边垃圾进行清理,恢复河道整洁;安排专人现场督办,紧盯问题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查。

以改促治,推动系统治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写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压实部门职能职责,加大保护力度,提升治理水平,深化美丽河湖建设,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幸福河湖。

共治共享,激发群众参与。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成立“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全民治水、保护河湖行动,共同维护河道环境卫生,常态化开展河湖管理保护,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殷殷期盼,守护碧水清流,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下步工作中,镇康县将继续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出发,坚持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描绘“河畅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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