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制化建设,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国家、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安排,临沧市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2022至2023两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024年起,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开展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目前,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一是积极配合省级开展好澜沧江、怒江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现已完成项目确权登记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预划登记单元、首次登记通告发布、自然状况调查和权属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已形成初始成果报相关县(区)进行分级审核验收;二是启动开展本级辖区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将南汀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纳入2022年自然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事项,并已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方案,正在开展确权登记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成果的管理运用,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产权保障价值、生态保护价值和资源品牌价值,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开发等工作开展,将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激发自然资源资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