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全市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 2020-04-26 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2020〕—303)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质量监管,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促进全市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临沧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全市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临沧市司法局党委于4月20日上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市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全市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李星伟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证工作管理科,负责警示教育活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对各自所联系的县(区)的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适时进行指导,要负责审阅所联系县(区)司法局的活动方案,对其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帮助解决,在5至7月期间,根据省厅安排和所联系各县(区)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落实主体责任、突出责任担当,要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警示教育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5月1日前,各县(区)司法局要将警示教育活动方案送所联系的市司法局领导审阅;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请示联系领导。

  四是制定活动方案。临沧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及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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