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1-11 11:4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临沧市审计局:

  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临审发〔2020〕9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区分

  明确第一责任人为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良,责任领导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鲁绍云;责任科室为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二、整改内容

  临沧市审计局于2020年6月9日送达市发展改革委的《云南省临沧市审计局审计调查报告》(临审调报〔2020〕19号),对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给予了公平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用专项经费列支原职工宿舍物管费及水电费35462.35元。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用专项工作经费列支无预算物管费及水电费等35462.35元,其中:用省级物价工作经费列支石匠村发改委老宿舍区物管费等22374.53元;用粮食工作经费列支粮食局宿舍区水电费等13087.82元。

  三、整改落实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对审计认定无异议,此为历史遗留问题,我委一是积极主动协调市、区住建局将原粮食局宿舍区纳入了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进行资产移交,落实水电抄表到户,配合住建部门和小区业主找好物业,进行社会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不再承担物业费和水电费;二是主动协调石匠村市发展改革委老宿舍区和文德村市发展改革委老宿舍区业主找好物业,进行社会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不再承担物业费和水电费。

  2020年11月11日

  抄送: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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