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复〔2024〕23号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给予批准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沧政发〔2023〕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沧源自治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沧源自治县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并回信的地方,要牢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谆谆教诲。《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好”的嘱托与临沧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总体定位结合起来,将沧源佤族自治县建设成为全国“三好”示范县。
三、严格落实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沧源自治县的底线管控指标。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83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64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5.0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244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省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0.8922亿立方米。落实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5.3200万亩,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1.5800万亩,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和森林覆盖率得以实现。落实工业用地红线划定成果,切实保障地方工业产业及园区建设。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沧源自治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一屏一特三区六廊、一主一副三带多点”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保护耕地,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构建以班洪、班老、芒卡为主的沿边热区农业发展区、以岩帅为主的东部生态农业发展区、以单甲、糯良为主的高坡冷凉特色发展区,在中部打造以竹木产业为主的林业特色集群。构建以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加强以小黑江、南滚河、勐董河、小黑河、拉勐河、挡怕河等六条重点河流流域为主的水系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打造以港岸城一体化形成的沧源县城综合服务主核心,做强沿边城镇旅游带、勐省至永和口岸公路沿线经济旅游带和班老、班洪至岩帅的红色旅游带。同时,以各乡镇为核心打造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服务节点。
五、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沧源自治县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沧源自治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其中涉及合并编制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加强管控,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其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