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4〕1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的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消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临翔区人民政府、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镇康县人民政府、凤庆县人民政府、云县人民政府、永德县人民政府、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临沧供电局、市红十字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市烟草专卖局、临沧机场、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
二、不合格等次
无。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扎实抓好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24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