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4〕1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临翔区人民政府、凤庆县人民政府、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云县人民政府、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镇康县人民政府。
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良好等次
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永德县人民政府。
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任务时刻都艰巨、安全头脑时刻都清醒、安全工作时刻都第一”的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不折不扣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真正扛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良好的安全防控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