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城市规划馆招聘公告(讲解员)

发布日期: 2019-06-04 11: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临沧城市规划馆是展示和宣传临沧城市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招聘人数1名;主要负责展馆讲解接待、展览内容答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属临沧市户籍人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为30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身高要求1.6米(含)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米(含)以上。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以上资格证书,专业不限(英语或缅语播音主持或英语或缅语、新闻播音主持、新闻播传播学、中文、旅游、文案策划和广告策划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4.遵纪守法,热衷公益事业,口语表达能力强,性格活泼、开朗,有亲和力,仪表端正,形象气质佳,身心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上进心,服从组织安排。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携带《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规照及个人生活全身照片各1张到报名处报名。

  咨询电话:2137000,联系人:常雪枫(15331625711)。

  报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3号市民广场1号楼3楼(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馆行政部323办公室)。

  (三)网络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上述材料,扫描相关附件,发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应聘报名表”字样,并于面试前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城市规划馆行政部进行资格复审。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城市规划馆管理工作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和应变能力、言谈举止、形象气质及才艺等,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临沧城市规划馆行政部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三)体检和考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市城乡规划局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

  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参加其他就业考试。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4900元/月(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临沧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83-2165695

  附:《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应聘报名表》。

  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临沧城市规划馆(讲解员)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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