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临沧市政府决定举行《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上旬在临沧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23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在南汀河保护管理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的公民法人8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9至11人。
3.南汀河沿线部分乡(镇)、农户代表2至4人。
4.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临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人,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者由临沧市政府法制办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临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5日至3月6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到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报名表(附后),填报后报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熊一书,0883—2127897。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临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于2017年3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临沧日报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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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