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临沧市道路客运班线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1-29 20:47 信息来源: 临沧融媒体客户端 浏览次数:

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暂停临沧市道路客运班线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2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经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除临沧机场、沧源机场专线外的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出租汽车、公交车、客运站、汽车租赁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相关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运和限制时间

  停运时间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二、停运和限制范围

  除政府指令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除临沧机场、沧源机场专线外的道路客运班线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具体如下:

  (一)临沧市辖区至外省、外州(市)境内的所有省际、市际客运班线,按原通告继续停运;

  (二)暂停临沧市辖区内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等8县(区)之间的县际客运班线;

  (三)暂停县域内农村客运班线;

  (四)暂停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

  (五)暂停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运营;

  (六)暂停公交车运营;

  (七)暂停客运站经营活动;

  (八)暂停汽车租赁企业经营活动;

  (九)暂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经营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停运和限制工作要求,制定停运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应急运力,保障应急运输。要限制一般车辆进出通行,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物资和防护用具。

  (二)各汽车客运站及客运企业要提前与对开客运公司沟通、衔接,做好双向停运工作。

  (三)以上范围各运输经营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停运信息,宣传劝导旅客尽量不出行或合理安排出行,积极稳妥做好已售客票、已预约订单的免费退票和解释工作。

  (四)各县(区)、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抓好本行业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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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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