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督查检查组受理疫情防控工作问题线索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2-04 21:42 信息来源: 临沧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督查检查组自2020年2月5日0时起24小时通过督查热线电话、邮箱受理社会各界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的举报。

  督查检查组受理举报范围:

  一、未完成辖区内从湖北返乡和流入人员登记、排查、监测管理的。

  二、全部疑似病例没有按确诊病例管理并及时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没有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全部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没有到指定留观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

  三、未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存在野生动物交易的。

  四、未暂停所有街场街天赶集;未取消各类演出、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未暂时关闭公共文化场馆,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暂停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和营业性演出场所营业;未暂时关闭旅游景区景点,暂停接待旅游团队,暂停国内外旅游团队组团和发团的。

  五、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2月17日前开学的;未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线下培训补习等聚集性活动的。

  六、未暂停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含群众自办宴席)的。

  七、党员干部参加群体性聚餐活动的。

  八、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未严格执行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致使人员信息登记不完整、上报不及时的。

  九、造谣传谣、传播散布不实信息的。

  十、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

  督查检查组只受理上述问题的举报,与上述内容无关的,请按其他渠道反映。所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存在。对道听途说、诬告陷害的将严肃查处。举报人应实名举报,留下联系电话,便于督查检查组及时联系和反馈,督查检查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883—2135608,联系人:张池

  0883—2146105,联系人:鲁金虎

  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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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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