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来自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工作者、砂石企业代表、村民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共50余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就《条例(草案修改稿)》起草的立法背景、听证事项作出说明。听证双方陈述人围绕《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关于“河道整治、清淤疏浚、涉水工程涉及河道采砂的管理”“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统一开采管理”“村(居)民生活自用自采砂”等四个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生产经营实际进行充分陈述,并就意见分歧的问题进行辩论。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委将认真研究吸纳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同时,还将通过立法调研、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统一审议等形式,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务必使《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成为一部立得住、真管用、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助力我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开发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