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请问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提取的提取条件、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时限分别是什么?—留言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33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意见: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的
1.提取条件
在本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款12个月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也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委托自动提取授权书》,公积金中心按年自动给予提取。
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因购建房(含翻建、大修)使用住房公积金不足2次、该套住房未一次性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按年申请提取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所需材料
(1)公共材料:
①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
③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2)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还需提供:
①借款合同;
②购房合同(购买的提供);
③相关部门出具的准建许可材料(建造、翻建、大修的提供);
④前12个月银行还款凭证。
3.提取额度及时限。提取最高额度为前12个月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缴存额之和,且不超过前12个月的还款本息(不包括提前还款部分),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以前年度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提取额度不累计计算。
—答复时间:2022年12月19日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