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借款人未如约还款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10-18 |
联系人姓名 | 马** |
身份证号 | 5306**********0716 |
手机 | 192****4827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10-15号,在抖音认识一年的好友,突然借钱,并且口述17号还钱,想着都认识一年了,而且过两天还钱,就借给她了,400块钱,然而并没有如约而至的还钱,反而还想借,我或许已经意识到了问题,她总转移话题,对于还钱问题,不予理会,并且从一开始和我聊的她25岁,现在又改口说自己18岁,情节已经一步错了,出于人道主义,我也不希望她步步错,她是临沧市的,具体不知,希望您那边能对她口头传唤一下,让她把钱还上了就行,别让她犯错, |
回复单位 |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4-10-1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马同志: 您好!您在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留言的问题涉及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建议您通过双方协商或司法诉讼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