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3-2143250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项目法人和县(区)人民政府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编制过程进行监督。
(三)负责审核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和指导县(区)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四)负责对各县(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实施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五)负责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六)负责对移民安置资金的宏观调控,提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金的调控、分配建议,负责对移民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审计。
(七)负责指导各县(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配合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书记、主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德刚。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天柱。
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玉磊。
内设科室:综合科、规划安置科(行政审批科)、后期扶持科、计划财务科、信访科。
下属事业单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