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人员: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构建社保基金监管良好工作格局,现就依法诚信参保、积极参与监督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1.请广大参保人员诚信参保,杜绝多领冒领、欺诈骗保。欺诈骗保是指以虚构、伪造、变造有关资料、经历等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
2.请自觉按时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一次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zwfw.mohrss.gov.cn)、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人社12333APP自助认证。
3.拒绝社保经办人员违规要求。参保人员及其家属需退缴多领、冒领资金时,请按规定退缴到社保专户(公家账户,不能是私人账户),不能使用现金、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业务经办人员。如有业务经办人员要求参保人员将款项打入个人账户,请及时投诉举报。
4.欢迎您积极参与监督。对人社部门(社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保单位、参保人或中介机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人社部门将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给予查实违规资金2%—4%的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0883—21600442160055
临翔区人社局:0883—2127927
云县人社局:0883—3210278
凤庆县人社局:0883—4217109
永德县人社局:0883—5211507
耿马县人社局:0883—6123834
双江县人社局:0883—7625722
镇康县人社局:0883—6630130
沧源县人社局:0883—7125624
《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