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2023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总结上半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同时对全市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局分管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药品监管工作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市局相关科室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局和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杨斌副省长的批示要求。通报了今年“药剑”联合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药械化案件查办情况,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临沧市的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药剑”联合整治行动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守住了药品安全的底线。
会议强调,在总结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对标发达州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我们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目前,我市药品监管基础依然薄弱、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落实有差距。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迅速行动,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紧盯一个目标、抓住三个重点、落实八条措施、建立六项机制抓落实。紧盯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夯实基础支撑,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八条“措施”,落实“持续深化风险防控、持续加强案件查办、加强行刑衔接、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和强化督查考核评价”8条措施,38项具体内容。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建立行纪衔接机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会议要求,市局已下发文件安排部署“药剑2号”行动,各县(区)局要按照省局、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将“药剑2号”行动与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以“药剑”1号肃边、2号护乡专项行动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求参会人员迅速将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三是要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增强“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及时研究部署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四是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相应成立各县(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启动,全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五是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成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及时收集、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确保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