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3-0098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8-15

临沧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三届四次会议第34039号提案的答复

董大超等委员

  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临沧市零星贩毒案件的建议》(第34039号)已交由我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打击整治,坚决堵住毒品入境内流。始终坚持破大案、缴毒品、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追毒赃的工作思路,努力提升对毒品犯罪的主动发现能力,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1至5月,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83起,打掉贩毒团伙14个,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27名,缴获各类毒品1.078吨,缴获易制毒化学品42.46吨。缴毒数占全省缴毒总数的17.2%。目前,案件数、缴毒数分别排名全省第三、抓人数排名全省第四。

  二、强化禁吸戒毒,全力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零星贩毒与吸毒互为因果,进一步抓好禁吸戒毒,萎缩毒品消费市场,是打击零星贩毒的根本措施。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全员收戒,应收尽收”的要求,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旅店业等场所的综合治理,加大涉毒查处力度,防止一切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成为新型毒品的零售市场和吸毒窝点主动对接司法部门推进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保障,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各县(区)按照30:1的比例在年底配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至5月,全市共收戒吸毒人员854人,其中投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41名、责令社区戒毒387名、社区康复226名,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的 66.7%。

  三、强化管控职能,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利用“网上”和“网下”两个战场,以运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和吸毒人员落地查控预警系统为核心,以见面排查为手段,强化治安耳目的培养和运用,充分发挥辖区各类群防群治组织、治安积极分子、治安信息员及特情耳目作用,搜集吸毒人员信息和线索,对吸毒人员各项信息及时进行录入、更新、核实,对于新发现的吸毒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见面调查;对证据确凿、符合戒毒条件的全部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管理,严格依法进行收戒。下步,我们将重点对接市综治办,积极探索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方法,力争年底覆盖率达60%。

  四、建设两个场所,推进涉毒特殊人员收治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涉毒特殊人群收押收治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综治办等10委办厅联发的《关于加强涉毒特殊人员打击处理和收押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们在市看守所、云县和耿马县看守所改造涉毒特殊监区,一并部署推动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目前,镇康,耿马两县已经完成场所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开展专项行动,提升打击零星贩毒成效。4月14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专题研究《临沧市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公、检、法、司达成共识,形成《临沧市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题会议纪要》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为打处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市禁毒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临沧市打击零星贩毒案件奖励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零星贩毒专项行动,对零星贩毒破案数、批捕数、判决数以及吸毒人员收戒数核定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全力推动打击。1至5月份,全市共查破零星贩毒案件101起,抓获零星贩毒人员116名,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六、开展禁毒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全市公安机关以深入推进“6.27”工程为契机,扎实开展好禁毒宣传“六进”特别是毒品预防宣传进农村活动,积极探索农村村民理事会等团体参与禁毒宣传机制和方式。“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市禁毒委各成员党委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同时,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零星贩毒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的通告》和《关于对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零星贩毒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奖励规定》。1至5月,全市共组织和指导开展禁毒宣传149场次,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14余万份,受教育群众、学生达29万余人次,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禁毒宣传稿件223篇。全市通过群众破获毒品案件82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2名,缴获毒品439.2千克。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公安工作并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临沧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2

  (联系人:孙淼淼,联系电话:1398832616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