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tzcjj/2024-00014
发布机构:
临沧市投资促进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临沧市投资促进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进行任务分解办理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复质量,采取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科室主办的方式办理。现根据局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对提案办理任务予以分解。请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高度重视,配合主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全力抓好落实。

一、任务分解

(一)第05030036号:依托古树名茶资源打造临沧旅游新的增长极的建议

牵头领导:刘建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 任 人:何凤阳、李天安

办理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

(二)第05030068号:关于加快临沧坚果产业化发展的提案

牵头领导:李 玻

责任科室:协调服务科、对外联络科

责 任 人:刀兴城、吴 刚

办理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

(三)第05030181号:推广蔗园清洁生产新模式的提案

牵头领导:李 玻

责任科室:协调服务科、对外联络科

责 任 人:刀兴城、吴 刚

办理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

二、办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要充分认识办好人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意义,认真对待,明确具体办理人员,并及时与主办单位,政协委员沟通联络,确保办理实效。

(二)注重协调,确保质量。对两个以上科室共同办理的提案,牵头科室要积极主动征求协办科室意见,协办科室要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牵头科室,由牵头科室负责综合整理形成完整意见后答复。各承办科室对提案的答复,要有分析、有结果,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并按规定要求答复委员。

(三)积极沟通,规范回复。办理中,承办科室要积极主动与主办单位,委员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改进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凡办理不符合要求的,政协委员不满意的,承办科室要重新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或拖办。

(四)注重实效,严格考核。市政协提案必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送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将把办理情况纳入对承办科室、具办人员的考核中,请各承办科室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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