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lbzj/2023-00026
发布机构: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2-01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第42104号提案的答复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第42104号提案的答复

字光化、段成双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中草药饮片在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的建议》(第4210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对中医药的支持政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门诊医保报销比例。2017年8月,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临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中药饮片和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制剂以及针灸、推拿、拔火罐等非药物诊疗费用纳入乡、村两级门诊报销范围,并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高于普通门诊十个百分点。

  二是动态调整增加中医药目录。国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时,一直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在药品目录制定调整中,目录单列了中成药(含民族药)和中药饮片部分。现行的2018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882个(含36 个谈判药品),包括西药1462个、中成药1420个(含民族药99个),较2017年的2535个增加了347个,其中,西药品种较2017年的1297个增加了165个,中药品种较2017年的1238个增加了182个。

  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政策执行

  我市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参保人数达226.95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满足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目前,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已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我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4.2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50%,中医药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60%。

  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弱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同时,部分医疗机构控费意识逐步淡化,逐利思想凸显,降低入院标准、小病大治、过度诊疗、挂床住院等现象突出,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造成医保基金过度浪费,违背了基本医保 “保基本”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较大。

  字光化、段成双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中草药饮片在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的建议,反映了基层医疗机构和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诉求,但由于我市医保基金存在收不抵支风险,目前还不能调整提高含中医药在内的医保门诊支付比例。下一步,我们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医保统筹基金有所结余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完善对中医药的扶持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一如既往地予以关心、关注。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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