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兴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关心。您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5020062号),根据《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承办单位及督办分工>的通知》(临协办发〔2023〕3号)相关要求,交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办理。我办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建议,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了《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建议质量。经综合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认定情况。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2021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中小(2021)12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中小(2021)128号),从2021年度起将“云南省民营小巨人企业”更名为云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更名为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要求原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要进行复核,并组织开展新申报企业的认定工作。2021年全市有6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45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情况。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布相关评价和认定标准,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细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其他机构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
2023年1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下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现有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现有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更名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通知》,将2021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名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更名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并组织开展2023年专精特中小企业认定、创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2023年,共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52户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52户企业通过,通过率100%,其中,42户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10户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累计达8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达16户。
二、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不断深化政银企合作,全力以赴破解市场主体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企业困难问题交办机制。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临沧市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临沧市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收集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组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小分队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建立了企业发展困难问题“收集—梳理—研判—交办—督办—办结—反馈—评价”工作机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解决”的原则,实行“问题交办到县(区)、部门,任务具体到个人”的责任落实机制,实现了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自交办机制建立以来,全市已累计交办督办企业反映困难问题1761个,已全部办复,其中,融资问题397个,占交办问题的22.54%,帮助企业获得融资超过50亿元。
(二)建立政银企担联动机制。出台《临沧市金融服务项目企业贷款政银企担联动机制》,建立专班化组织领导机制、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专业化联审联调机制、制度化培训机制4项机制,着力解决银行信贷政策和企业融资需求不匹配、融资项目成熟度不高、企业融资条件不足、银行贷款办理周期长等问题,搭建便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项目企业平台,实现“政银企担”合作共赢。截至6月末,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对市、县(区)项目和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收集、推送了5期,共收集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164家,融资需求21.43亿元;有融资需求项目99个,融资需求902.03亿元。其中,共有37户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投放1.76亿元,62户企业有支持意向正在对接相关事宜;有13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21.43亿元,有20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意向支持正在对接相关事宜。
(三)高标准谋划开展生产经营主体时段融资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心关爱生产经营主体融资情况,亲自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亲自确定会议主题,2023年以来安排开展了九期临沧市茶叶生产经营主体时段融资计划洽谈会。共精心挑选456户生产经营情况较好、融资需求迫切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参加融资洽谈,9家驻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省农担公司临沧办事处共与103户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融资合作协议,签约额度达4.44亿元,合作协议的签署,有效提升了融资效率,目前已全部投放完毕。临沧市茶叶生产经营主体时段融资洽谈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了“政银担企”合作关系,银企信息更加对称,有效缓解了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茶集中开采旺季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助力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茶叶产业,有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助推全市市场主体倍增。针对工业企业融资需求,正在筹备生产经营主体时段融资计划第十期洽谈会。
(四)着力开展减费让利。抓实稳增长一揽子金融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2年全市各银行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11.99亿元;共为396户中小微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15.15亿元。市辖3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累计为1809户客户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4.18亿元,减少担保费11.17万元,代偿1540万元。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8%,较2021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五)持续加强中小微企业挂牌服务。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我市制定了《临沧市贯彻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争取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增1户上市企业。根据我市企业情况,需要先打好基础,先行规范培育,“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企业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经与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对接联系,引入了4家(云南中启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证券云南分公司、云南明曦投资有限公司、华创证券云南分公司)有经营资质的挂牌服务机构。截至2023年6月末,市政府金融办共对接4家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推荐服务机构对203户企业开展走访工作,成功推荐至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4家,展示企业1家,挂牌数量在全省各州市中位列第5名。
(六)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机制。用活用足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2022年至2023年一季度,已累计为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提供了1909.43万元激励资金。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建立法人银行机构每年评价制度,将银行机构内部绩效考核、贷款增量、贷款增加户数、小微企业贷款授信尽职免责制度纳入评价考核,督促和激励临沧辖内法人银行进一步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效。按月监测当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按季通报全市银行机构普惠小微信贷计划、“两增”、贷款利率完成情况、授信尽职免责开展情况,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七)有序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2018年1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18〕1号),后续分期分批安排资金注入,设立了30亿元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风险补偿贷款581笔,占全省发放笔数的7.7%,发放风险补偿贷款额度19.33亿元,占全省发放贷款额度的3.57%。2022年12月,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临沧市建立了“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了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省农担公司、临沧市政府、合作银行按照“5: 3:2”的比例分担农业融资担保项目风险,实现了临沧市8县(区)担保费“零费率”全覆盖。截至2023年6月末,已累计担保项目户数5491户,金额24.9亿元,在保户数4360户,金额16.4亿元,2023年新增担保业务1148户,金额7.2亿元,累保、在保、新增金额均居全省前列。
三、多措并举,继续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您的建议,市政府金融办将继续开展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我市更多中小微企业列入云南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加强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及时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录入中小企业风险贷款补偿金业务系统。
(二)用好用活临沧市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我市广大中小微企业普遍知晓临沧市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并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积极通过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争取银行贷款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宣传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工作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部署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费用,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做到能保尽保、应续尽续。
(三)完善政银企担联动机制。认真执行金融服务项目企业贷款政银企担联动机制,搭建便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项目企业平台,着力解决银行信贷政策和企业融资需求不匹配、融资项目成熟度不高、企业融资条件不足、银行贷款办理周期长等问题,畅通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执行好中小微企业支持、扶持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扩面增量降价。
(四)积极推进企业培育培优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培优培育工作,根据企业上市(挂牌)条件和要求,结合我市拟上市后备企业所属行业、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等情况,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二是持续做好企业至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服务工作。与挂牌服务机构合作,一对一制定培育方案,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条件,共同助推企业至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五)着力推广信用贷款模式。持续推广“小微快贷”“信易贷”等信用贷款模式,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制特色化授信方案,创新推出更多线上服务平台,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促进企业贷款线上化、智能化、便捷化,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帮助更多企业获得贷款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市政府金融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忠艳 213187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