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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1059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10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5020024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第一学习小组各位委员:

你们临沧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制定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建议(第05020024号交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经综合市司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临沧市自1980年建立南滚河自然保护区以来,现已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永德棠梨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04384.7公顷(306.58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65%。自然保护区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5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54种。建立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全市特有的原始生态系统和93%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近两年来,通过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然保护区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得到逐步解决,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为努力实现“生态得到保护、人象矛盾得到化解、群众得到实惠、经济得到发展”的共赢目标,积极配合国家、省科学规划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云南省拟建亚洲象国家公园总面积620070公顷,临沧市涉及亚洲象国家公园面积50870公顷,占亚洲象国家公园总面积的8.22%,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划入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区,为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各位委员临沧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制定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建议,对临沧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有效解决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提案办理专人,就起草《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开展了专项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国家层面即将出台的《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正在征求意见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在修订完善,尚未正式颁布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上位法正在制定、修订的,暂缓立项”的规定,无法申请将《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列入政府立法计划。待《自然保护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上位法制定修订颁布实施后,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及时申请开展《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可行性、必要性调研,并积极开展《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起草制定相关工作。

感谢各位委员对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穆太珍,216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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