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yj/2023-00015
发布机构: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18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王宏波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给予扶持的建议》(1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争取途径

(一)将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纳入澜沧江流域(凤庆段)保护发展规划内容统筹推进,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把澜沧江流域(凤庆段)全域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全域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分区,争取把生态修复工程列入全域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市级将与全省同步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并根据政策情况将其纳入规划,请凤庆县在编制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时一并纳入,为今后争取立项实施创造条件。

(二)将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内容融入全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亿元,地方自筹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营造林、油茶营造、沙化土地、退化林草地等一体化综合治理),目前,市级正在组织编制临沧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凤庆县将纳入实施范围,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内容符合临沧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要求的应纳尽纳。

(三)将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纳入凤庆县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进行统一包装申报,建设内容重点在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湿地公园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布局,投资规模以凤庆县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二、工作建议

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未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治理规划范围、重要生态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性工程区,难以直接进入国家重点项目规划盘子,建议以拆分项目的方式融合其他项目进行打包申报。

建议凤庆县人民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一是围绕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湿地保护、林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入库指南》要求,积极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汇报对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精准谋划申报项目,争取列入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库,以获得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支持。二是紧紧围绕国家、省支持营造林、生态保护修复、林草产业发展等重点和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程,结合本县实际,科学制定技术方案,编制符合国家、省级支持范围的项目实施方案,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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