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21-003612-72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临沧市政协四届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100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公开

尊敬的吴永达、肖兴龙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医药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医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的提案》(第44100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依赖于中医药人才的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是中医医院稳定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人员招录、培训培养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探索,中医药事业发展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出台《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临政办发〔2019〕22号)并组织实施,目前,全市共有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415人,其中研究生25人,有省、市重点中医专科31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7个,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二是用好用活人才引进政策,努力增加人才总量,不断提升人才质量。在不突破计划总量的前提下,适当进行调剂引进,从而为建设发展储备更多力量。

  二、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医教协同、科教协同。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加强全科医生、中医护理骨干、基层中医药以及民族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医院信息化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开展云南省国医名师、名中医(含荣誉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等评选推荐工作,支持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轮训。允许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注册,开展与其执业范围相符的诊疗活动。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三、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

  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中医药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支持,并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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