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jw1/2024-00082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08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临沧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23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公开


市政协社法委第二学习小组: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临沧市中心制剂室的提案》(第05030023号)已交由我委主办,市市场监管局会办,我委对提案内容高度重视,迅速对全市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使用及开发运用情况进行调研,同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市辖区中药材加工企业进行走访,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药监局 GMP 执行标准,建设一个标准化制剂室,需有生产人员、技术团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流程设计以及原材料辅料储备等,经初步推算,投资约1000万元。目前,我市仅有市中医医院、临翔区中医医院、云县中医医院有部分院内制剂开发项目。已加入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着集团制剂30余个品种。基于我市院内制剂的开发应用情况,统一建设制剂室可能仍然面临缺乏资金、缺乏技术团队、缺乏产业链条等问题,运营成本远远大于大于实际产出。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开发中下功夫,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省级为边疆少数民族中医药院内制剂研发提供相关扶持政策或者特殊政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积极协调发改、医保、市场监管、科技等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激励机制,支持同名同方药院内制剂的研制,引导单方验方持有人主动开展中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和临床疗效评价;支持以传统工艺备案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和民族民间医药研发,制定完善佤族、拉祜族、傣族等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的备案技术指南,让经过多年临床实践、区域范围内相关专家评估临床疗效确切的院内制剂(包括民间长期实践积累的验方、秘方)可以在设定范围内或医疗机构内使用。三是寻求院企合作。盘活现有的企业资源,如:广福药业、阿佤药业等本地企业,利用企业现有的设备、人力资源,寻求院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请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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