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jw1/2024-00079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08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公开


铁学英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第131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目标,始终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在落实卫生健康重点任务、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推动健康临沧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8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共有在职人员5678人,开放3834张,有专业技术人员4879人。2023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医疗406.26万人次,急诊急救20.83万人次,出院9.26万人次,开展手术1.39万台次;县域内上转率13.81%,下转率7.29%。全市2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标准24家。

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情况

(一)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929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5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100%,累计完成42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和87个慢病管理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全市行政村(社区)共设立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947个,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网底进一步筑牢。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二)基层医疗机构创等达标工作成效明显。我市始终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并以基层医疗机构创等达标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全市26个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通过比例为30.58%,通过家数排名位居全省第一,通过比例位居全省第二;成功创建社区医院24个,通过家数和比例均位居全省第一;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以上机构82个,通过比例96.4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等达标工作多次被省级给予表扬,创建工作成绩斐然。

(三)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强化。全市8县(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列为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县,各县(区)均组建了医共体总医院,疾控、妇幼和乡镇村医疗机构的人、财、物、行政、业务、绩效统一纳入医共体总医院管理,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全面整合。各县(区)医共体均建成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初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3年8县(区)总医院为基层开展远程会诊指导、出具心电诊断、影像报告32万人次。2023年1-12月基层医疗机构县域内上转率(13.81%)较上年同比下降1.64%,县域内下转率(7.29%)较上年同比提高0.71%。县域内就诊率由2012年不到80%提高到90%以上。

(四)基层帮扶指导不断强化。医共体总医院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采取派驻院长、科室包点(乡)、巡回带教、长期驻点帮扶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对口帮扶。2023年,医共体总医院帮扶指导卫生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457项,带教培训1.92万人次。通过人员的柔性流动和帮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带动,基层群众、尤其是偏远山区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得到有效夯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更加高度重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探索研究和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政策,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紧推进临沧市新“三年行动计划”基层项目落地见效,实施好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基层心脑血管提质拓面、慢病诊疗专科建设,巩固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市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并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推进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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