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yj1/2024-00057
发布机构: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蔡伟代表:

您在临沧市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耿马国门文化剧院的建议》(第97号),已交我局牵头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征求意见稿)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临沧市文化工作尤其是临沧文艺院团的建设、文艺精品创作、传承、演出等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与市发展改革委对建议案进行专题研究。经研究,我们认为,你们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对我市文化事业艺术工作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文化事业院团建设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就建议案中《关于建设耿马国门文化剧院的建议》的具体内容答复(征求意见稿)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自有剧场是院团改革发展的“定心丸”和“安全阀”,不仅使院团摆脱了“给剧场打工”的“宿命”,也降低了演出生产成本,使院团可以依据剧场进行市场定位,还能促使院团制定常年规划、固化演出排期、专注事业继承,更有助于缓解来自政策情势变更的压力。更为重要的是,自有剧场是实施院团保留剧目制的前提和基础,有助于院团形成一种良好的演出秩序,促进院团“抓保留剧目、抓民族传承、抓演员培养”,增进新创剧目向保留剧目转化的效益;有助于维护有限观众、聚拢潜在顾客、培养“接触”习惯、涵养观演生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69号)文件,我省被列为12个重点省份政府投资项目省份之一,其中:影剧院项目属于禁止新建清单项目,在政策没有放开的前提下,国家对该类项目暂时不给予立项。

下步,我局将加强向市、省级相关部门汇报,持续跟进文旅项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落实“一团一剧院”的相关要求。

最后,真诚地感谢您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关心和重视,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

为加强各位代表对市文化旅游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的监督,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随答复函(征求意见稿)一并将此办理情况反馈表呈送给您,请您对所办理的答复及办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杨 云 2123317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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