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类
公开
临商函〔2024〕3号
李红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南伞口岸对外开放政策支持的建议》(第74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制定责任分解方案,认真分析研究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的沟通,在此基础上,综合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情况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市商务局实行五级分工负责制,总责任人为市商务局局长周永智,分管领导阮进明为责任领导,办公室为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负责,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
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我们发函征求了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的意见,共同对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大南伞口岸对外开放政策支持的建议》等涉及的政策支持和当前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积极向省级汇报,争取支持。
二、关于建议内容的回复
(一)加快推进南伞口岸升格为国家开放口岸
2023年7月16日,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恳请支持口岸和通道扩大开放的请示,请求将南伞口岸开放为国家口岸事宜列在请示事项中。国务院收文后批转海关总署办理,海关总署在书面征求国家相关部委意见的基础上,于11月15日在北京牵头 召开云南省口岸和通道扩大开放有关事项专题协调会。会上,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口办)、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等部委一致同意我市所请事项。目前,省口岸办正抓紧对接,争取国务院早日予以正式批复。
(二)争取更多的差别化政策支持南伞口岸发展
目前,南伞口岸在国家层面只是按照陆路通道进行管理,口岸功能的提升受到诸多政策限制:一是根据国家对口岸(通道)建设的相关要求,原二类口岸和通道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由口岸(通道)所在地政府承担,无法申请中央资金支持;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设立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立项评估及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口〔2021〕8号),申请设立指定监管场地的口岸必须是国家正式对外开放口 岸(经国务院批准开放,并通过国家口岸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公布对外开放的口岸)。当前,省、市正在加快推动南伞口岸由二类口岸开放为国家新开放口岸事宜,待南伞口岸开放为国家口岸后,便可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同时,可根据南伞口岸进口商品的发展情况申报建设海关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南伞口岸功能,增加进境商品种类,扩大对缅商贸往来。
(三)争取各级财政对南伞口岸基础建设给予支持
近年来,全市上下积极向上争取南伞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0年—2023年,共获得省口岸办下达南伞口岸建设资金2058.7万元(其中:南伞口岸项目建设资金1411万元,口岸运行维护经费 647.7万元);获得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口岸项目资金484.29万元,支持建设南伞口岸管控区物理隔离设施及过境桥加固建设项目、125通道边民互市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5通道临时开通边境查验棚建设项目;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6800万元,支持建设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镇康县边境特色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南伞园区轻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南伞园区轻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等。目前,正在向省口岸办申请镇康县南伞口岸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资金补助,正在争取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债需求资金4.5亿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下步工作中,市商务局将根据职能职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一是继续加强与省口岸办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批准南伞口岸升格开放为国家口岸,南伞口岸尽快恢复客运功能,以及125通道作为南伞口岸的货运专用通道开放等事宜。二是全力指导镇 康县加快推进南伞口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南伞口岸重点项目建设如期完工;加大跟踪近期上报省口岸办2024年南伞口岸建设项目申报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省口岸办给予口岸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特别是口岸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附件:1.人大代表面商登记表
(联系人:李莉娜,电话:214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