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wj111/2023-00068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16

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42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庆、王君、字永富、杨大章、俸剑虹、尹俊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的提案》(第42084号)已交由市水务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提案办理落实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始终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5月6 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的提案》(第42084号) 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提案办理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要求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办理,确保重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下发了《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和《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明确该提案责任领导为市水务局副局长李俊同志,责任科室为市砂石办,具体责任人为李荣松同志,并负责具体抓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在2018年8月29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4月29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25日召开砂石资源工作推进会,对在砂石资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并对下一阶段全市砂石资源重点、难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出台工作方案,成立专班人员。2018年5月17日市级出台《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和《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企业经营资格审查组等七个工作方案》。2018年5月18日,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砂石资源整治规范进入实战状态,各县(区)也紧接着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成立县级砂石资源整治办公室。

(三)清理排查整治情况。2018年5月22日,根据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由市级政府分管领导赵贵祥副市长亲自挂帅,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巡查。经对辖区内所有砂石资源开采场(点)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全市共有采砂场808户,其中:合法149户、非法658户、临时1户;采石场517户,其中:合法72户、非法371户、临时74户。对砂石场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从而掌握全市内所有采砂石场(点)的详细情况并公示排查结果、制定处理方案。通过整治规范后,全市境内除云县外共有合法采砂场125户,其中:合法河道采砂企业121户、临时河道采砂4户。2018年砂石料行业累计入库税款4562.7万元,比2017年累计入库税款增加了4.35倍。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砂石料行业累计入库税费3207.9 万元。

(四)砂石资源规划情况。认真按照“科学、有序、合理、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以制定砂石资源规划为前提,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采砂石规划编制工作。《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8年-2020年)》、《临沧市澜沧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0年)》《临沧市怒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8年-2020年)》已报市政府批准,并印发市直各部门和八县(区)遵照执行。八县(区)河道采砂规划均已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函(云自然资函〔2019〕212号)》同意审批临沧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目前已依据规划组织实施。

(五)因县施策,积极探索,依法依规推进采砂采石经营权出让工作。沧源县、耿马县、镇康县、临翔区四个县(区)通过“拍卖”方式,完成河道采砂经营权拍卖实行公司化运作,拍卖价为沧源自治县共计1980万元(三年期限),耿马自治县共计2116万元(六年期限),镇康县共计215.36万元(一年期限),临翔区共计919万元(二年期限),四个县共计合法合规砂石企业39个;凤庆县通过竞争性合同谈判方式,由凤庆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采砂经营权;永德县人民政府授权永德县水务局将全县河道采砂及经营管理权以协议转让的形式,分河流分河段有偿转让给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已组建公司17个。双江县由县人民政府采用“委托”方式将河道采砂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县水投公司,由水投公司负责对全县18河段的砂资源进行经营和管理。

(六)坚持联合执法,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关停非法采砂场77户、取缔非法采砂场556户,设临时砂场6户,整治期间共拆除非法采砂设备573台(套)。关停、取缔非法采石场371户,整治期间共拆除非法采石设备216台(套)。召开法律分析论证会5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34份,解答法律咨询174人,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1份,受理相关上访1件。

(七)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砂石资源工作方案和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于2018年6月底、9月底、11月底组织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八县区开展督查工作,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督查方法,紧紧围绕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取缔、关闭违法企业的查处、采砂规划及合法区域认定、实施方案、“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方案、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安装等情况进行督查,列出具体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现场移交各县(区)砂石办立行立改,督查情况以《临沧市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推进情况通报》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2019年2月中旬、5月中旬、7月底市砂石办组织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八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砂石整治规范管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砂石资源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临砂组办字〔2019〕2号)和(临砂组办字〔2019〕8号)通报各县(区)。

(八)完善监管措施,加快推进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市、县级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软件平台与各县(区)总控大屏建设基本完成,全市砂石企业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安装完成54套, 其中临翔区1套、凤庆县2套、云县10套、永德县32套、耿马县4套、双江县1套、沧源县4套,并对砂石企业进行了操作业务培训,为全市对砂石资源的规范管理奠定了硬件基础。

三、措施与成效

你们提出的工作问题建议查处整治仍然不彻底、市场招拍挂有偿出让河道采砂权仍有三个县区未完成、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评审工作推进缓慢、砂石资源计量准运和远程监控系统没有建立、实现河道采砂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规范持证砂石企业实行公司化运作、持证砂石企业砂石料出厂发票、出台《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等问题,我市采取的举措及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关于查处整治仍然不彻底、市场招拍挂有偿出让河道采砂权仍有三个县(区)未完成。截至目前,全市7县(区)已经完成砂石资源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工作,已进人规范管理阶段,但云县在招拍挂市场化出让工作中严重滞后,严重影响全市砂石市场,云县辖区内砂石场存在夜间偷采、偷运,取缔的砂石场死灰复燃等现象,从而导致查处整治仍然不彻底问题。市砂石办在先后7次督查检查中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其立行立改,但是云县人民政府没进行研究部署,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委、县政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工作严重滞后,后续实施工作无法开展,影响全市砂石资源整治规范管理“一盘棋”的布局,鉴于等等情况,市砂石办以《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县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临砂组办字〔2019〕7号)上报市人民政府对云县人民政府砂石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约谈,督促其查找工作滞后的原因,认真落实整改。

(二)关于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评审工作推进缓慢。临沧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完成调整生态红线、坐标转换等工作,并于2019年5月7日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函》(云自然资函〔2019〕212号)同意审批临沧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目前已依据规划组织实施。

(三)关于实现河道采砂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规范持证砂石企业实行公司化运作。自2018年砂石整治以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市政府和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企业经营资格审查为重点,扎实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建立与国土资源、水务、工业信息化委、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对职能部门提供登记注册情况与各职能部门办证(许可)情况进行对比,并将对比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数据清,情况明。

(四)关于统一安装启用砂石资源计量准运和远程监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鉴于各县(区)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建设推动不力、进展缓慢,2019年9月,市政府决定在永德县召开全市砂石工作推进现场办公会议,届时将组织8县区砂石办到永德县学习培训砂石资源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及交流砂石资源整治工作经验,取长补短,确保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关于持证砂石企业砂石料出厂发票问题。按照《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税收稽查组全力开展砂石行业税收综合整治动态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纳税情况,对当期新增的采砂采石行业纳税人做好税法宣传工作,督促砂石企业按要求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对办理注销的纳税人清税清票,确保足额征收税款,对有砂石经营行为而未在税务主管部门登记的,做好纳税辅导,要求其办理相关纳税事项,需补缴税款的及时足额进行税款申报入库。针对砂石料行业税源分散、流动性强,征管难度较大等特点,各县区税务局主动加强与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辖区砂石料纳税人的资格审批情况,与税收“金三”系统中采砂采石纳税人的登记情况、台账登记情况比对,对包括有证户和无证户在内的砂石场开采和销售情况进行核查,有效防范漏征、漏管的发生。

(六)关于出台《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7月,市水务局经过深入调研,局党组会先后2次专题审议后形成《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8年8月,分别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意见对《办法》的意见建议。2018年10月下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直相关各部门进一步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11月,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法制办公室出具的《临沧市水务局关于请求给予审定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临法核〔2018〕2号),市水务局及时组织完成了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阶段的工作,其中:2018年12月18日通过专家论证,2018年12月26日完成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水务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的《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19日上报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14日,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2019年8月19日市水务局已将修改完善后的《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呈报市人民政府,待审定后印发。同时,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规范审批流程,统一印制临沧市河道采砂许可证,分发各县(区)正式使用。

(七)关于加大砂石经营主体税收稽查力度、强化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非法采砂集中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12月初,因部分县(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推进滞后,整治不力,河道非法采砂死灰复燃,夜间偷挖私采现象突出。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市砂石办下发《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紧急通知》(临砂组字〔2018〕2号),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采砂场,并对取缔的砂石场进行复垦复绿”为主要内容。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彻底解决”的原则,各县(区)联合执法组在县(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市级联合执法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对全市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

2.为贯彻落实2019年6月5日召开的全市砂石资源整治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完成砂石资源整治规范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强化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7月下旬市砂石办组织市水务局、税务局分别到8县(区)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水务部门主要是针对各县(区)方案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清理排查和依法整治情况,以及在清理排查和依法整治过程中,开展日常和专项巡查监管、联合执法情况;各类违法违规采砂采石行为是否坚决取缔及取缔关停后死灰复燃情况是否存在;砂石场是否依法审批、市场化有偿出让或协议转让实施方案审批及落实完成情况、采砂采石场(点)是否按要求、规范安装建设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等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税务部门主要是针对未安装计量准运系统前,砂石经营者税费核定征收情况,以及已安装计量准运系统的砂石经营者的纳税情况,并对砂石经营者进行纳税辅导、政策宣传、纳税评估、户籍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

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砂石资源市场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投入不足。规范砂石资源市场是一项复杂且系统性的工作,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行执法监管、执法巡查等工作,以及添置必要的工作设备,但由于我市财政较为困难,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砂石资源市场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投入不足。

(二)规范化开采砂石资源进展缓慢。个别县(区)对砂石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不力、监管不力,没有引导好、督促好采砂业企业规范砂场作业、污水排放、料场设置堆放、道路硬化、标志标识安装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等工作。

五、下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级统筹、县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采砂石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采砂石场点。督促砂石开采企业严格按照砂石资源开采规划、工作方案、许可要求进行开采,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二)严格采砂许可规范化管理,从砂源税源共抓。一是从采砂许可源头抓起,严格按照《临沧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临政水字〔2017〕159号)、《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申请审批表(试行)和行政许可申请书的通知》(临政水字〔2019〕37号)和《临沧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整治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水字〔2019〕52号)要求,严格采砂许可、规范砂场设置及作业。严格按照审核一家,许可一家、发放一家,生产一家。二是从税收源头查找,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信息资料,如经营规模、生产能力、砂石料储量、工程建设砂石需用量,建立有效的评估模型,采取有效评估手段,对采砂采石经营用工情况、电量耗用情况、毛利率等涉税信息进行风险比对、分析评估管理,进行纵向、横向比对,发现偷漏税需移交稽查的及时进行移送稽查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三)加快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建设,坚持“一张网”全覆盖。加快建设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一张网”“全覆盖”“大数据”系统,实现全市砂石资源砂源、税源、安全生产源的完全管控。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市场主体,加强与施工用砂企业的配合,所有在建项目,必须使用持证砂石企业提供有出厂发票依据的砂石料,税务部门对非法开采砂石企业不予提供发票。

(四)建立长效机制。目前,《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已按照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审批出台后,将严格督促各县(区)依法依规研究制定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主动担当,全力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加强水务、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协商会议,相互主动对接,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整合,做到管户信息统一,杜绝漏征漏管。把砂石资源作为产业抓好、协调促进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确保砂石料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砂石资源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市政协委员的监督和帮助指导下,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临沧市水务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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