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wj111/2023-00056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18

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一次会议第510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漂浮物打捞的提案》交市水务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糯扎渡水电站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第五级电站,装机容量585万千瓦,电站库区兼有防洪、供水、生态、养殖和旅游等综合效益,库区周围有糯扎渡、澜沧江、小黑江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水库涉及的水功能区为澜沧江凤庆-双江保留区。电站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44700平方公里,总库容237.03亿立方米。库区水域涉及临沧市的双江县、云县、临翔区12个乡镇,临沧境内主干流长116.3公里,其中:云县8.9公里、临翔区67.2公里、双江县40.2公里。库区临沧境内20平方公里以上一级支流15条。糯扎渡水库(临沧库区)设四级河湖长38人,其中:市级1人、县(区)级3人、乡(镇)级8人、村级26人。加强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水环境治理,对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澜沧江(临沧段)保护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始终高位推动,强化顶层设计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澜沧江(临沧段)保护治理工作。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澜沧江流域(临沧段)保护发展规划》,将优先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列入重点任务。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张之政认真履行澜沧江(临沧段)市级河长职责,多次到现场调研、督促、检查澜沧江保护治理,强调要求严格执行四级河湖长制,遵循“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属地责任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责任;主动与澜沧江(临沧段)的三个水电站和四个库区管理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责任区,形成定期打捞漂浮物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

2022年,市委书记张之政签署临沧市总河长第8号令,将坚决打好澜沧江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列入重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对有关县(区)党委、政府河湖长制责任考核指标,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尾矿库污染、磷污染、塑料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严厉打击澜沧江流域(临沧段)、糯扎渡电站库区及重点水域非法网箱养殖、电炸毒等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聚焦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本件提案建议事项,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漂浮物打捞属全市河湖“清四乱”重点工作。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糯扎渡电厂等单位,就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漂浮物打捞进行专题分析研究,综合相关单位意见,在糯扎渡电站蓄水发电前,已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完成了库底清理验收,但部分影响水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综合分析,目前糯扎渡库区漂浮物主要集中在景临桥码头上下游江面弯道水流流速缓慢地段,漂浮物构成主要是糯扎渡库区库底清理时水位线下已砍伐树木残枝断木,一旦库区蓄水至高水位,未清除已砍伐树木漂浮至江面汇聚;加之,沿江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沿线支流雨季冲刷汇聚各类漂浮物,经澜沧江众多支流将部分零星垃圾带入澜沧江,一定程度影响了水路运输客货运、渔业及周边农户自用船舶生产经营的通航安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糯扎渡库区水域涉及的双江、临翔等县(区)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云南省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将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流域综合保护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扎实做好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库区及流域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把好流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确保库区及流域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2018年12月以来,临翔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共开展了三期漂浮物打捞工作,其中一期、二期漂浮物清理打捞和三期航道保通维护作业已完成,正在推进四期航道保通维护作业漂浮物清理打捞,累计投入210多万元,共打捞漂浮物1.87万吨。2021年,全面拆除澜沧江(临沧段)糯扎渡电站库区45户1341亩网箱养殖,临沧市以点代面整治河湖乱象成效列入了水利部河湖长制工作简报予以宣传,并抄送中央深改委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份,澜沧江(临沧段)云县嘎旧、云县罗闸河黑箐、临翔景临桥、凤庆小湾水库大坝左岸、沧源小黑江检查站、双江勐勐河南宋6个国控断面水质为Ⅲ类以上。

三、推进专项整治,强化重点攻坚

在2022年度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上,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澜沧江(临沧段)市级河长张之政强调,要树牢“保护第一”的思想,聚焦澜沧江等江河保护开发,持续加大城镇污水、垃圾的整治力度,严查严管、分类施策,持续完善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河湖监管保护合力。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建辉要求认真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到一线去,到现场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政府审批印发了《临沧市2022年度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临沧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临沧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将糯扎渡库区环境污染防治列入了澜沧江(临沧段)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标临沧市总河长第8号令,2022年全市聚焦澜沧江等大江大河治理保护,推进澜沧江流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向中小河湖、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截至7月底,共排查澜沧江流域河湖“四乱”问题46个、销号43个。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36个、销号30个。同时,持续发力推进清水净湖专项行动,结合市政府颁布实施的《临沧市城乡垃圾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各级河湖长示范引领,统筹爱国卫生运动等,开展江河库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整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整治,推动“河长清河”行动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

在此基础上,2022年7月上旬,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已报请市政府审批印发了《临沧市江河湖库渠清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7月中旬至2023年5月31日为行动时间,紧紧围绕坚持“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理”的原则,通过为期一年的拉网式江河湖库塑料垃圾清理、转运和处置,有效控制塑料垃圾进入江河湖库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这一总体行动目标,始终聚焦临沧市境内糯扎渡库区等江河湖库水域,以县(区)为行动实施单元的行动范围,正在抓紧推进严控陆源塑料垃圾进入水域、全面推进江河湖库渠塑料垃圾清理、强化流域区域统筹协调、规范清理塑料垃圾处置、强化塑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省统筹、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压实各县(区)责任,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专项行动定期调度机制,将日常清理结果、集中清理整治结果按季度及时进行统计,每季度次月4日前收集汇总清理整治结果,对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或完成效果较差的县(区)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督促限期整改。

下步工作中,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澜沧江兴旺繁荣、临沧就兴旺繁荣”的理念,认真贯彻2022年度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聚焦澜沧江等大江大河保护开发,立足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不改变部门(单位)职责分工、不替代部门(单位)“三定”职责,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和总督察、副总督察研究部署的事项。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湖警长制、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动态排查整治糯扎渡库区临沧段漂浮物,敢于向违法违纪问题亮剑,督促有关县(区)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盯紧河湖沿线违法违规建设、围垦河湖、私搭乱建、违法经营等问题,全面加强河湖监管保护合力,确保一江清水流出临沧。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临沧市水务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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