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wj111/2023-00029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8-02

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王正勋代表第2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的函

王正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立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第29号)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提出很好的建议,我局对你所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市水务局始终把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调整充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办理工作制度,办理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承办科室负责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落实并负具体责任,办公室负责督办。同时,及时下发了《临沧市水务局关于交办临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明确了办理落实《关于推进建立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第29号)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具体责任人及督办责任人。制定人大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办理工作统计情况表等,提出办理进度安排及预期目标,并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办理工作。

二、细化措施,积极跟进

收悉王正勋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立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第29号)后,市水务局认真研究分析,并积极与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等负责协办的单位取得联系,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共同研究办理,求真务实地开展调研工作。市编委办以《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王正勋代表第2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复函》市财政局以《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王正勋代表第2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对代表建议复函。

三、办理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正在临翔区、沧源县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及评价机制。目前临翔区、沧源县完成小型水

库专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编制,并报请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待两试点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后,下步将在全市开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管理本地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目前省级下达我市的事业编制已经全部分配下达到各县(区),并由县(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分配使用。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工作,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根据近三年凤庆县上报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清单,争取凤庆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专项资金,2021年222万元,用于16座小(1)型水库、5座小(2)型水库的维修养护;2022年276万元,用于11座小(1)型水库、34座小(2)型水库的维修养护;2023年288万元,用于14座小(1)型水库、37座小(2)型水库的维修养护。但鉴于市、县两级财力十分困难,有限的财力在保障“三保”与防风险上已举步维艰,一般公共财政已无力将水库管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督促各县区汲取试点县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现有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将加大督促资金的投入、落实力度,建议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加强对县政府汇报,确保资金落实到水库,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临沧市水务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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