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21-003730-42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3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第43069号提案的答复(A类公开)

  九三学社临沧市委:

  贵单位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力度,建立对特殊人群的长效帮扶机制的提案》(第43069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特别是发展贫困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工业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列为重要工作,制定出台了《村级集体经济强村三年行动计划》、《村级集体经济保障办法》等相关文件,坚持“巩固壮大一批、稳定提升一批、发展消除一批”的思路,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4年以来,组织实施了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县项目“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和中央、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扶持资金支持引导下,有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薄弱村”逐步增收,“空壳村”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达7000多万元,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一批贫困户增收,促进了持续稳定脱贫。虽然全市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村集体经济量小质弱、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量还没有突破亿元,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仅占40.67%,2至5万元的村占37.9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问题仍未完全得到解决。

  下步工作中,针对你们提出的具体问题及建议,根据目前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培育现状,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抓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落实落地。强化对之前实施项目的跟踪问效,持续加强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日常监督和规范,确保产生效益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精心组织实施好2020年项目,做实组织协调、推动项目管理服务工作,集中实施好5个县“抱团发展”项目,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整合财政、扶贫、社会及各类帮扶资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其发展壮大,不断提升服务带动特殊困难群众的水平和能力。目前,市内已有扶贫资金投入集体经济项目的例子,总体上看,既增加了集体收入,又促进了当地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群众增收致富,发挥了较好的效益。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央和省级的安排部署,2019年,全市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掌握了集体资产的家底,2020年完成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工作。临翔区作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年内还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其它阶段工作任务,重点是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后期,还将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资格,管理开发好集体资源资产,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特殊贫困群众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会享受到更多的集体收益分配。同时,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临农组办发〔2020〕3号),积极探索一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特色发展之路。目前,各县(区)已选择好试点单位,制定了农村“三变”改革方案,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落实《临沧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任务清单》,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采取开展示范引领、分类指导规范提升、扶持发展壮大等措施,抓好规范提升各项任务落实,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多种模式,进一步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带动特殊困难群众多渠道增收。增强特殊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带动特殊贫困群众增收,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2020年9月17日

                                                                (承办人:袁红  联系电话:0883-21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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