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21-003830-27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7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第42083号提案的答复

   周文山、邵志刚、朱永昌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使用监管的建议》(第42083号)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每年农作物年播种面积750万亩左右,病虫草鼠害年均发生面积950万亩次,每年农药商品用量2000-2500吨。2018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1049.49万亩次,防治1003.12万亩次,经防治,挽回粮食损失13895万公斤,油料332.5万公斤,蔬菜1714万公斤,其它经作8165万公斤。农药在减灾防灾、减少农作物损失等方面的作用短期难于替代。临沧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积极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深入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2017年,全市农药施用量2387吨,比上年减少252吨,农药使用量首次实现了零增长,2018年继续保持零增长。但仍然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范围不全面、监管方法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一)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按照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我市经营农药的单位经营人员、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设备、经营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审核,从2018年8月1日起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严把准入条件,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目前我市共有农药经营单位633家,年底将达到730家。

  (二)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农业部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药,其中22种需要实行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农业厅核发。我市已确定定点经营农药点73个,下步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切实管理好定点经营户,规范限制使用农药经营。

  (三)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农资打假、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监管专项治理等工作,认真开展农药市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经营条件、经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禁用农药、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假劣农药、无证农药、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过期农药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经营劣质农药行为。今年以来,已编制临沧市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下发临沧市农药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开展以百草枯为重点的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农药经营单位248家,农药品种874个。

  (四)实行出口农药企业备案。我市清水河、南伞等口岸涉及农药出口,目前农药经营许可仅适用于国内销售企业,对于出口《农药管理条例》无明文规定,为加强监管,防止出口农药返销国内,计划实行出口农药企业备案制度。

  二、强化农药使用监督检查

  (一)加大不合理使用农药、使用禁用、剧毒、高毒农药等违规用药检查,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临翔油菜、凤庆茶叶、耿马蔬菜进行农药用量调查,掌握我市主要农作物农药用量。对使用农药产生药害、病虫抗性、农药残留、环境污染、人畜中毒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寻找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案,建立农药安全风险监测。

  (二)加大新农药、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进行统防统治。今年计划在耿马县开展20万亩甘蔗“直升机飞防+无人机飞防+高压电动喷雾器”的飞防联防。

  三、强化宣传培训

  每年3月和10月开展一期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每县(区)每年完成2期100人以上的科学用药专项培训。每县(区)每年举办1次经营者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经营水平。

  最后,真诚的感谢你们对临沧市农药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全市农业的发展。

  2019年8月27日

  (承办人:袁红  联系电话:0883-2125616)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收到日期

提案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提案承办单位、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临沧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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