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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075号提案的答复
布越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清真肉类定点屠宰建议的提案》(第4407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畜禽屠宰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2004年,国家商务部颁布了《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牛羊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准入条件等有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从事清真屠宰的企业还应同时符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但目前我省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对清真肉类定点屠宰没有具体的规定。
自2014年定点屠宰监管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入畜牧部门主管后,我市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牛羊、家禽的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监管。2020年,为规范家禽屠宰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规划》。
目前,全市现有畜禽定点屠宰场18个,其中:家禽定点屠宰场1家(缅宁府肉食品有限公司)、牛屠宰场3家(均在沧源县);已申请在建的有5个,其中:肉牛屠宰场有2个(沧源县耕东畜牧业有限公司、缅宁府肉食品有限公司)、家禽屠宰场有1个(在凤庆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上加建)。多数现有的或在建的肉牛、家禽屠宰场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场址在一起、屠宰加工人员相互交叉。
二、“关于加快清真肉类定点屠宰建议”的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伊斯兰教群众4980人,主要分布在临翔区、凤庆县、耿马县、沧源县等5县(区),有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11个,教职人员25人,伊斯兰教协会5个。根据穆斯林对肉食的“以养身易性、清洁卫生、合乎教规”的标准,现有的回族聚居点都有固定的个体清真肉食屠宰户及零售商等。
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穆斯林对肉食品标准,清真肉类定点屠宰建设的准入条件高、投资较大,工作任重道远。
下一步,将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积极对接沟通。积极向省级汇报,建议出台《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引导现有的屠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新增设清真肉食品屠宰加工生产线。
二是开展市场调研。积极与市场监管、民宗委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现有的清真个体屠宰户进行排查摸底,开展有关清真食品市场前景、需求量、价格等前期调研工作,对是否设立统一清真肉类食品定点屠宰(或集中屠宰)提供可行性意见;同时,为有意向要投资建设或合作建设清真肉类食品定点屠宰(或集中屠宰)的主体,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争取将建设清真肉类定点屠宰(或集中屠宰)纳入发展规划,加快建设。
三加强监管。持续加大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清真肉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个人自宰自食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真诚的感谢您对清真肉类定点屠宰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琳,0883-214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