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ncj/2023-00034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8-25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069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公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069号提案的答复

杨春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茶叶初制所及茶叶加工作坊、茶叶专业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第4406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规范茶叶初制所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茶〔2019〕2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的通告》(云农通告〔2019〕9号)文件要求,我市联合下发了《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初制所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农业农村关于进一步做好茶叶初制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临沧市茶叶初制所普查验收登记工作。从茶叶初制所的选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功能布局、加工工艺、操作规程、质量检验、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记录和鲜叶采收管理、初制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重点着力,全面开展茶叶初制所规范化提升及验收登记工作。

  二、初制所规范化情况

  茶叶初制所规范化行动开展以来,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相互合作,加强沟通协调,齐力开展全市茶叶初制所普查、登记、验收工作。一方面在全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茶叶初制所进行通过升级改造,成为获证企业,另一方面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巩固普查已达标的茶叶初制所成果。同时,对普查验收中出现未达标的茶叶初制所,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时间,按照《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进行问题整改,完成整改后提出申请重新验收,合格一家,验收一家。未达标且未进行整改还继续生产的茶叶初制所企业不予通过验收,并上报有关职能监管部门给予取缔,确保全区茶叶初制所基本达到规范标准进行茶叶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对全市普查备案登记的茶叶初制所建档企业进行审核和验收,采取实地查看、档案查阅、资料核对等方式对照《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规程》要求,将选址、厂房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功能布局、加工工艺、操作规程、质量检验、采收管理、购销等行为内容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最终全市4304户初制所(厂)有645户茶叶初制所验收合格。

  茶叶初制所规范化行动的开展,让全市茶叶企业、茶叶加工单位及个人充分意识到茶叶初制所标准化建设对茶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规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加工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确保我市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立稳脚跟,走的更远,基本实现初制茶叶产品“原料可溯、产地可查、品质保证、消费放心”的目标。

  三、监管工作情况

  (一)及时部署,开展整治行动。两年来,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临沧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临沧市全面规范茶叶初制所行动方案》、《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联合整治双江自治县勐库镇茶叶、散装白酒、农村食品消费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茶叶市场整治工作。

  (二)摸清底数,规范茶叶初制所。组成工作专班,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辖区茶叶初制所摸底调查建档,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宣传引导,支持鼓励基础条件较好和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茶叶初制所进行升级改造,并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纳入登记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全市茶叶初级加工环节的加工能力。

  (三)加强监管,确保临沧茶叶品质。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国家级省级抽检等工作的开展,对辖区所有的茶叶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生产环节茶叶初制所进销货来源流向、茶叶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具备生产条件、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以及流通环节伪造、冒用产名、产址、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虚假标注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对产品进行抽检,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茶叶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茶叶产品质量。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995人次,检查茶叶生产企业389户,茶叶初制所1943户,茶叶经营单位705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

  (四)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9年以来在双江县、凤庆县开展多次茶叶市场专项整治,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以产品质量、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为重点,全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茶叶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茶叶违法违章案件13件,查扣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普洱茶1142件,销毁不合格茶叶标签20000余张。配合其他州市市场场监管部门协查案件3件。

  (五)质量溯源,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一是联合农业部门开展了茶叶质量安全检测分析课题研究,对全市八县(区)重点产茶区域抽样开展土壤、茶叶的重金属、农残及理化成分检测分析,对茶区稀土污染开展了控制研究,基本摸清了全市茶叶质量状况。目前全市茶叶质量总体水平稳定,无茶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茶叶质量安全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也无茶叶质量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二是开展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采取二维码扫描链接获取产品信息,实现质量追溯。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成果。定期组织人员对已达标验收登记的初制所进行指导服务,巩固好开展规范茶叶初制所行动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二)严格管控,确保新建茶叶初制所建设质量。严格执行《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标准,对建新茶叶初制所的规划、审批严格管控。

  (三)继续加大茶叶初制所提升改造。目前正在与市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新一轮全市茶叶初制所全面规范行动工作方案,按照《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要求开展工作,计划于2021年8月开始实施,2021年年底实现全市的初制所50%以上规范达标,2022年年底实现全市茶叶初制所规范达标率达到100%。

  最后,真诚的感谢您对全市茶叶初制所及茶叶加工作坊、茶叶专业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全市茶叶产业的发展。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云攀,0883-214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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