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ncj/2022-00092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临农函〔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7-28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第51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公开

临农函〔2022〕25号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第51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吴兴蕊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和加快建设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得建议》(第5107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结合临沧实际,尽快科学编制全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专项规划。

根据《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云农牧〔2022〕8号)文件要求:一是屠宰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推动生猪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实现主产区出栏生猪就近屠宰,逐步形成与养殖布局相适应、互促进的屠宰产能布局。二是屠宰加工能力稳步提升。到2030年,全省年屠宰能力超过3000万头,其中100万头的现代化屠宰厂(场)10个以上、15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厂(场)20个以上,自营屠宰规模提高到40%以上,标准化屠宰占比超过80%,冷链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生猪屠宰企业依法经营、标准化操作水平有效提升,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屠宰检疫覆盖率、病害生猪及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生猪屠宰环节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四是依法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坚持属地管理,不断完善 "政府负总责、部门监管、条块结合、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的生猪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屠宰行业违法行为。五是及时制定小型屠宰场(点)实施方案。待《云南省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实施后,及时根据我市的实际制定小型定点屠宰场(点)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现场验收后,批准设立。

二、关于做好定点屠宰的招商引资工作。

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组建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3〕170号)文件要求:将市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前市商务局已审批生猪定点屠宰场13个。目前,我市达到条件己审批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共15家,其中临翔区:3家,凤庆县:2家,云县:1家,耿马自治县:4家,镇康县:1家,永德县:2家,双江县2家。

根据《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云农牧〔2022〕8号)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临沧市的主要任务:一是调整优化屠宰行业空间布局,升级改造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二是调整优化屠宰企业结构布局,实行总量控制(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临沧市的指标控制数是10个),年出栏生猪超过50万头的养殖大县可依据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增设1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三、关于足额配备乡镇检疫工作人员(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官方兽医),努力改善乡镇检疫工作条件。

全市屠宰场共进驻官方兽医67人,今年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共报省厅官方兽药340名,平均每个乡镇有4.4名官方兽医,完全能满足工作需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官方兽医分布不均,这就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及时调整。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等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后,研究制定临沧市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实施方案。二是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优先支持生猪养殖大县、一体化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引导屠宰企业向养殖、屠宰、加工、冷藏及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

最后,真诚的感谢你们对全市肉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健康、稳步的发展。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林,电话:212561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