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ncj/2024-00113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14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41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临农函〔2024〕18号

鲁向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增收渠道,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的建议》(第0503004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脱贫人口增收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6557元,同比增1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实现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动态“清零”。产业发展方面,制定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配套扶持政策措施,精心打造“一县一业”和特色产业基地,

帮助脱贫人口深度融入“茶、糖、果、蔬、牛、中药材、咖啡”等重点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累计认定农业龙头企业332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8个;2413个新型经营主体与9.18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脱贫县均形成1-2个帮扶主导产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68%。转移就业方面,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巩固就业为抓手,突出实作实训和就业服务,推行1个培训班次+1场小型招聘会+至少1次转移就业服务“1+1+1”培训模式,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建成帮扶车间126个,吸纳脱贫劳动力1683人;稳定乡村公益性岗位11697个,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东部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的劳务协作机制,加大到省外转移就业力度。完成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转移就业17.0027万人,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9860元、同比增17.37%。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行业职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训就业提档升级,有效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一)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增收。一是围绕延链补链强链,聚焦“茶、糖、果、蔬、牛”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行动”,推动产业基地化,做强做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强农业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农业产业化市、县级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促进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覆盖,让广大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增收。一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在“土特产”文章上下功夫,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农村流通,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乡村经济新的增长极。二是发挥临沧山好水好空气好村庄好、处处是美景的优势,发展“茶旅”“农旅”“文旅”,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途径,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土地、林地、房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等获得收益,全方位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三)培训就业提档升级促进增收。一是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和专业合作社组建生产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脱贫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和返乡创业农民工。二是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与东部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健全完善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的劳务协作机制,稳定省外务工人员规模,稳步增加劳务收入。三是引导农村、农民分工分业发展,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以工代赈和帮扶车间吸纳、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凡,21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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