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临农函〔2024〕32号
杜长寿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案》(第0503017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始终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五整治”、“一提升”(垃圾、污水、厕所、绿化、不良风气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十四五”以来先后印发《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沧市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临沧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临沧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年”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等目标、任务、措施,并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同时健全完善村庄“保洁日”、“垃圾处理收费”、“积分制”、“红黑榜”、“门前五包”等制度,全市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大改善、大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面貌正在形成。2019年以来,全市共向上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79127万元,其中:农村厕所革命资金39517万元、农村污水治理资金27036万元、绿美乡村建设资金2574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
在下步工作中,依托各县(区)农村的资源禀赋及人文优势,加强党建引领,整合项目,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让每个村庄干净起来、美丽起来、文明起来。一是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始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分类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改厕技术和模式,加大建设力度,稳步提高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施工监管,做到数量质量并重;解决自然村卫生公厕的日常管护,满足广大群众的如厕需求;协同推进“厕改结合、厕污共治”,推动厕所粪污与农村污水处理体系有效衔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切实加大奖补资金兑现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建设积极性。二是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坚持生态化、资源化,低成本、低维护、可持续原则,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且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庄,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的治理模式;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建设生态氧化塘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治理模式。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参与投工投劳,形成主动干、我要干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上报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健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三是实施农村垃圾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5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相应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采取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方式规范处理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在重要交通节点及边远乡村新建一批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采取镇村一体化或就地就近的方式规范处理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清理影响农村环境的各种垃圾,切实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垃圾乱丢乱倒乱堆问题。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行动,积极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总量,减少治理成本。不断完善村庄垃圾收集清运收费制度,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做到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四是实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深入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推进村庄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的同时引导农户通过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五是实施自我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围绕建立和落实常态化“保洁日”、“垃圾处理收费”、“积分制”、“红黑榜”、“门前五包”等制度,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大会、党员大会、群众大会、户主会等多形式对人居环境日常管护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当地好经验好做法,充分激发广大群众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户户执行日常管护制度,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监督力度,以开展人居环境督查、常态化明察暗访为契机,将人居环境日常管护制度纳入重点督查范围,通过定期不定期督促指导,助推各项日常管护制度结合当地实际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加强自治力度,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完善村规民约时将日常管护机制纳入其中内容,逐步提高自治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管护力度,进一步加大配套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力度,充分发挥其成效,巩固建设成果,彻底解决重建轻管现象,防止道路、垃圾、污水、公厕等配套设施因管护不到位影响功能发挥。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有勇,21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