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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陈一波、曾泽会、黄应菊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冷库项目建设的建议》(第7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积极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3家主体(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1家、示范家庭农场4家、企业47家、其他1家)在36个乡镇建成冷库400多座、库容23.8万吨。另外,全市还有7个乡镇正在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7个、库容95.03万吨;2021年计划在15个乡镇新开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30个、库容18.26万吨;“十四五”期间计划在18个乡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28个、库容47.42万吨。
二、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政策支持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农〔2020〕88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财〔2021〕3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向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020年,储备上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69个,为20个乡镇32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争取到项目32个、补助资金2754万元;储备上报云南省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奖补资金项目4个(涉及2个乡镇),申请奖补资金215万元。2021年,储备上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70个,为18个乡镇30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到项目30个、补助资金1854万元。
三、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
一是可向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832个脱贫县,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设施建设;申报对象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内容为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申报方式为申报对象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进行申报;补助标准为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832个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兑付补助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后,及时向验收通过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二是可通过云南省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报云南省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第一类为从事水果、蔬菜、花卉生产、销售的企业:申报条件为当年内新建或改扩建产地冷库及清洗、分拣、分级、预冷、烘干、质检、包装等配套设施设备,具备生产小包装终端销售产品能力,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补助标准为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投资主体奖补不超过200万元。第二类为从事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的企业:申报条件为当年内购买移动式冷库且发生实际租赁业务,实际投资1亿元(含1亿元)—2亿元的项目;补助标准为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第三类为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企业:申报条件为当年内新增冷库、冷链运输及产品加工、供应链设施设备投入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第四类为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农产品储藏保鲜设施经营企业:申报条件为已经实际投资运营,且当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农产品储藏保鲜设施经营企业;补助标准为按照每千瓦时0.2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下步我局将大力支持和抓好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积极为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建言献策,做更大的努力。
最后,真诚的感谢你们对临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振宇 ,0883-2149375)